《五音集韵》


《五音集韵》

《五音集韵》·十五卷(内府藏本)
金韩道昭撰。道昭字伯晖,真定松水人。世称以等韵颠倒字纽始於元熊忠
《韵会举要》,然是书以三十六母各分四等排比诸字之先后,已在其前。所收之
字,大抵以《广韵》为蓝本,而增入之字则以《集韵》为蓝本。考《广韵》卷首
云:“凡二万六千一百九十四言。”《集韵·条例》云:“凡五万三千五百二十
五言,新增二万七千三百三十一言。”是书亦云“凡五万三千五百二十五言,新
增二万七千三百三十言”。合计其数,较《集韵》仅少一字,殆传写偶脱。《广
韵》注十九万一千六百九十二字,是书云“注三十三万五千八百四十言,新增十
四万四千一百四十八言”。其增多之数,则适相符合。是其依据二书,足为明证。
又《广韵》注独用、同用,实仍唐人之旧,封演《闻见记》言许敬宗奏定者是也。
终唐之世,下迄宋景祐四年,功令之所遵用,未尝或改。及丁度编定《集韵》,
始因贾昌朝请改并窄韵十有三处。合《广韵》各本,《俨》移《豏》、《槛》
之前,《酽》移《陷》、《鉴》之前,独用、同用之注,如通《殷》於《文》,
通《隐》於《吻》,皆因《集韵》颁行后窜改致舛。是书改二百六韵为百六十,
而并《忝》於《琰》、并《槛》於《豏》、并《俨》於《范》、并《<木忝>》
於《艳》、并《鉴》於《陷》、并《酽》於《梵》。足证《广韵》原本上、去声
末六韵之通为二,与平声、入声不殊。其馀如《废》不与《队》、《代》通,
《殷》、《隐》、《焮》、《迄》不与《文》、《吻》、《问》、《物》通,尚
仍《唐韵》之旧,未尝与《集韵》错互。故十三处犁然可考,尤足订重刊《广韵》
之讹。其等韵之学亦深究要渺。虽用以颠倒音纽,有乖古例,然较诸不知而妄作
者,则尚有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