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五 史部一


卷四十五 史部一

○史部总叙
史之为道,撰述欲其简,考证则欲其详。莫简於《春秋》,莫详於《左传》。
《鲁史》所录,具载一事之始末,圣人观其始末,得其是非,而后能定以一字之
褒贬。此作史之资考证也。丘明录以为传,后人观其始末,得其是非,而后能知
一字之所以褒贬。此读史之资考证也。苟无事迹,虽圣人不能作《春秋》。苟不
知其事迹,虽以圣人读《春秋》,不知所以褒贬。儒者好为大言,动曰舍传以求
经。此其说必不通。其或通者,则必私求诸传,诈称舍传云尔。司马光《通鉴》,
世称绝作,不知其先为《长编》,后为《考异》。高似孙《纬略》,载其《与宋
敏求书》,称到洛八年,始了晋、宋、齐、梁、陈、隋六代。唐文字尤多依年月
编次为草卷,以四丈为一卷,计不减六七百卷。又称光作《通鉴》,一事用三四
出处纂成,用杂史诸书凡二百二十二家。李焘《巽岩集》,亦称张新甫见洛阳有
《资治通鉴》草稿盈两屋。(按焘集今已佚,此据马端临《文献通考》述其父廷
鸾之言。)今观其书,如淖方成祸水之语则采及《飞燕外传》,张彖冰山之语则
采及《开元天宝遗事》,并小说亦不遗之。然则古来著录,於正史之外兼收博采,
列目分编,其必有故矣。今总括群书,分十五类。首曰《正史》,大纲也。次曰
《编年》,曰《别史》,曰《杂史》,曰《诏令奏议》,曰《传记》,曰《史钞》,
曰《载记》,皆参考纪传者也。曰《时令》,曰《地理》,曰《职官》,曰《政
书》,曰《目录》,皆参考诸志者也。曰《史评》,参考论赞者也。旧有《谱牒》
一门,然自唐以后,谱学殆绝。玉牒既不颁於外,家乘亦不上於官,徒存虚目,
故从删焉。考私家记载,惟宋、明二代为多。盖宋、明人皆好议论,议论异则门
户分,门户分则朋党立,朋党立则恩怨结。恩怨既结,得志则排挤於朝廷,不得
志则以笔墨相报复。其中是非颠倒,颇亦荧听。然虽有疑狱,合众证而质之,必
得其情。虽有虚词,参众说而核之,亦必得其情。张师棣《南迁录》之妄,邻国
之事无质也。赵与峕《宾退录》证以金国官制而知之。《碧云騢》一书诬
谤文彦博、范仲淹诸人,晁公武以为真出梅尧臣,王铚以为出自魏泰,邵博又
证其真出尧臣,可谓聚讼。李焘卒参互而辨定之,至今遂无异说。此亦考证欲详
之一验。然则史部诸书,自鄙倍冗杂,灼然无可采录外,其有裨於正史者,固均
宜择而存之矣。
○正史类一
《正史》之名,见於《隋志》。至宋而定著十有七。明刊监版,合宋、辽、
金、元四《史》为二十有一。皇上钦定《明史》,又诏增《旧唐书》为二十有三。
近蒐罗四库,薛居正《旧五代史》得裒集成编。钦禀睿裁,与欧阳修书并列,共
为二十有四。今并从官本校录。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盖正史体尊,义与
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所由与稗官野记异也。其他训释音义者,如《史
记索隐》之类。掇拾遗阙者,如《补后汉书年表》之类。辨正异同者,如《新唐
书纠谬》之类。校正字句者,如《两汉刊误补遗》之类。若别为编次,寻检为繁,
即各附本书,用资参证。至宋、辽、金、元四《史》译语,旧皆舛谬,今悉改正,
以存其真。其《子部》、《集部》亦均视此。以考校釐订自《正史》始,谨发其
凡於此。

《史记》 《史记集解》 《史记索隐》 《史记正义》
《读史记十表》 《史记疑问》 《汉书》 《班马异同》
《后汉书》 《补后汉书年表》 《两汉刊误补遗》 《三国志》
《三国志辨误》 《三国志补注》 《晋书》 《宋书》
《南齐书》 《梁书》 《陈书》 《魏书》
《北齐书》 《周书》 《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