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溪渔叟集》


《虎溪渔叟集》

《虎溪渔叟集》·十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国朝刘命清撰。命清字穆叔,临川人。是书前后无“序”、“跋”,惟冠以
《临川县志》小传一篇,称其明末捍御土寇有方略,福王时,揭重熙荐充馆职,
辞不就;入国朝,以布衣终。是集凡经论二卷,史论二卷,文二卷,诗三卷,词
一卷。其经论称朱子,弃《子贡诗传》,《子夏诗序》,有骇於听闻。案朱子但
尝驳诗序耳,其《子贡诗传》,至明始出,朱子乌得而见之?又谓鲁之《春秋》
本用周正,孔子始改用夏正,以秦正建亥而吕不韦作月令,乃用夏时为例,是不
特按之经文无一相合,且案《史记·秦始皇本纪》,吕不韦死在十二年,以十月
为岁首,在二十六年;又《吕氏春秋·后序》,称岁在涒滩,乃始皇之八年,与
改用亥正远不相及,引以为证,尤考之不详。史论颇多臆断,其诋诸葛诛马谡之
非,及力袒王安石而深斥苏洵《辨奸论》,与吕公著《弹文》,尤不免颠倒是非。
诗文亦皆不入格,盖倜傥自豪之士,负气纵横,而学问则未能深造也。

卷一百八十一 集部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