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山集》


《陶山集》

《陶山集》·十四卷(永乐大典本)
宋陆佃撰。佃有《埤雅》,已著录。此集据《书录解题》本二十卷。岁久散
佚。今以《永乐大典》所载,裒为十四卷。盖仅存十之七矣。佃本受学於王安石,
故《埤雅》及《尔雅新义》(案《尔雅新义》久佚,今散见《永乐大典》中,讹
脱断烂殆不可读。)多宗《字说》。然新法之议,独龂龂与安石争。后竟入元祐
党籍。安石之没,佃在金陵,为文祭之,推崇颇过。然但叙师友渊源,而无一字
及国政。元祐初,预修《神宗实录》,亦颇为安石讳。数与史官辨争,坐是外补。
然徽宗初召还复用,佃乃欲参用元祐旧人,复与时宰龃龉而罢。盖其初误从安石
游,故牵於旧恩,文字之间,不能不有所假借。至於事关国计,则毅然不以私废
公,亦可谓刚直有守者矣。佃既以新法忤安石,不复问以政事,惟以经术任之。
神宗命详定郊庙礼文,佃实主其议。今集中所载诸篇是也。其他文字,勘以史传
所纪,亦皆相符。惟《元丰大裘议》,集称佃为集贤校理。史乃称同列皆侍从,
佃独以光禄丞居其间。当为《宋史》之讹。又佃绍圣初落职知泰州,故到任谢表
有“海陵善地,淮甸近州”语。史乃称知秦州,亦为字误。殆修《宋史》时其集
已不甚显欤!佃所著有《礼象》诸书,当时以知礼名。集中若《元丰大裘议》诸
篇,大抵宗王而黜郑。理有可通,不妨各伸其说。惟其中自出新意,穿凿附会者。
如以特牲馈食礼饎爨在西壁,主妇视饎爨於西堂下,为在庙外。引《尔雅》
门侧之堂谓之塾,饎爨在庙门外之西堂下,今以《仪礼》考之,《燕礼》曰:
“小臣师一人在东堂下。”《大射仪》曰:“宾之弓矢与中筹丰皆止於东堂下。
宾之矢则以授矢人於西堂下。”《公食大夫礼》曰:“小臣东堂下。”《士丧礼》
曰:“馔於东堂下。”《既夕礼》曰:“设棜於东堂下。”《少牢馈食礼》曰:
“司宫溉豆笾勺爵觚觯几洗於东堂下。”凡此诸条,俱未有以东西堂为东西塾之
堂者。《士冠礼》曰:“具馈于西塾。”《聘礼》曰:“摈者退负东塾而立。”
又曰:“摈者退负东塾。”又曰:“出门西面於东塾南。”《士丧礼》曰:“卜
人及执燋者在塾西。”《士虞礼》曰:“七俎在西塾之西。”《特牲馈食礼》曰:
“筮人取俎於西塾。”凡此诸条,俱未有称东西塾为东西堂者。又《士冠礼》曰:
“適东壁。”《士昏礼》曰:“退適东壁。”亦无以为在庙门外者。佃之说殊为
牵合。佃又谓北堂有北壁。考《大射仪》:“工人士与梓人升下自北阶。”注曰:
“位在北堂下。”既有北阶,明知其无北壁。佃弗及考详,而轻诋贾疏,亦为未
允。至谓“裼袭”之“袭”从“龙”,“龙衣为袭”,则又附和《字说》而为之。
尤无足深诘矣。方回《瀛奎律髓》称胡宿与佃诗格相似。宿诗传者稍多,佃诗则
不概见。惟《诗林万选》载其《送人之润州》一首,《瀛奎律髓》载其《赠别吴
兴太守中父学士》一首,《能改斋漫录》载其《韩子华挽诗》一联而已。今考
《永乐大典》所载,篇什颇夥。大抵与宿并以七言近体见长,故回云然。厥后佃
之孙游以诗鸣於南宋,与尤袤、杨万里、范成大并称。虽得法於茶山曾几,然亦
喜作近体。家学渊源,殆亦有所自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