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大要》


《金丹大要》

《金丹大要》·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元陈致虚撰。致虚有《周易参同契分章注》,已著录。金丹二字,其源即出
於《参同契》巨胜尚延年,还丹可入口,金性不败朽,故为万物宝之语。自唐人
专以金石炉火为丹药,服之反促其生,是循名而失其实也。致虚是书,犹不失魏
氏之本旨。其牵合老、庄、佛氏之书,皆指为金丹之说,则未免附会。学术各有
源流,非惟佛、道异涂,即道家不能概以一轨也。

卷一百四十七 子部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