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制度详说》


《历代制度详说》

《历代制度详说》·十二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宋吕祖谦撰。祖谦有《古周易》,已著录。此书凡分十三门,一曰科目,二
曰学校,第三门原本阙页,佚其标题,所言乃考课之事,四曰赋役,五曰漕运,
六曰盐法,七曰酒禁,八曰钱币,九曰荒政,十曰田制,十一曰屯田,十二曰兵
制,十三曰马政。皆前列制度,叙述简赅,后为详说,议论明切。元泰定三年刊
行。前有庐陵彭飞序,称为祖谦未竟之书,故止於此。其或然欤。刊本久佚。此
本辗转传写,又多讹阙。其钱币门中脱二页,荒政门中脱二页,今悉据《通考》
所引补足。中间误字,亦考核校正。惟第二卷脱去标题之数页,则无可检补,姑
仍其旧。飞序称紫阳浙学功利之论,其意盖有所指,永嘉诸君子未免致疵议焉。
祖谦以中原文献之旧,岿然为渡江后大宗。紫阳倡道东南,祖谦实羽翼之。性命
道德之原,讲之已洽,而尤潜心於史学,仍欲合永嘉紫阳而一之云云。盖有元中
叶,新安之学盛行,飞恐人执朱子之论薄视此书,故作是言也。考祖谦年谱不载
此书,盖采辑事类以备答策,本家塾私课之本,其后转相传录,遂以付梓。原非
特著一编,欲以立教。与讲学别为一事,各不相蒙,所谓言岂一端各有当也。飞
必牵合调停,与叶盛《水东日记》必谓文章关键亦为讲学之一端者,同一迂陋。
《参同契》、《阴符经》朱子皆有论注,飞亦将谓欲合孔、孟、黄、老而一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