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殿珠林》


《秘殿珠林》

《秘殿珠林》·二十四卷
乾隆九年奉敕撰。凡内府所藏书画关於释典、道家者,并别为编录,汇为此
书。首载三朝宸翰,皇上御笔。次为历代名人书画,而附以印本、绣锦、刻丝之
属。次为臣工书画。次为石刻木刻经典、语录、科仪及供奉经像。其次序先释后
道,用阮孝绪《七录》例。(案:《七录》今不传,其分类总目载道宣《广宏明
集》中。)其记载先书后画,先册、次卷、次轴,用赏鉴家著录之通例。而於绢
本、纸本、金书、墨书、水墨画、著色画一一分别。以及标题款识,印记题跋,
高广尺寸,亦一一详列,较之《铁网珊瑚》之类,体例更详焉。考《宣和画学》
分六科,以佛道为第一科。(案:事见赵彦卫《云麓漫钞》。)《宣和画谱》分
十类,以道释为第一类。(案:《画学》称佛道,盖唐以来相沿旧语,《画谱》
作於林灵素用事以后,方改僧为德士,故易其次为道释。)邓椿《画继》分八目,
亦以仙佛鬼神为第一目。然均不别为一书。至书家著录,则晋、唐人所书经典均
杂列古法帖、真迹之内,无所区分。其以书画涉二氏者别为一书,实是编创始。
盖记载日衍而日多,体例亦益分而益密。《七略》列《史记》於春秋家,列《离
骚》於赋家。后《史记》别为正史,《离骚》别为楚词。文章流别,以渐而增。
初附见而后特书,往往如此。故诸家所录似诸史艺文志,以释道为子部之一类。
是编所录则似释家之列三藏,道家之纪七签,於四部之外各自别行。古略今详,
义各有当。圣人制作,或创或因,无非随事而协其宜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