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协纪辨方书》


《钦定协纪辨方书》

《钦定协纪辨方书》·三十六卷
乾隆四年奉敕撰。越三年告成,进呈钦定。凡本原二卷,义例六卷,立成、
宜忌、用事各一卷,公规二卷,年表六卷,月表十二卷,日表一卷,利用二卷,
附录、辨讹各一卷。举术家附会不经、繁碎多碍之说,一订以四时五行生克衰旺
之理。盖钦天监旧有《选择通书》,体例猥杂,动多矛盾。我圣祖仁皇帝尝纂
《星历考原》一书,以纠其失,而于《通书》旧本尚未改定,是书乃一一驳正,
以祛群疑。如《通书》所载子月巳月天德之误,五月十二月月恩之误,甲日丑时
为喜神之误,正月庚日七月甲日为复日之误,九空大败等日之误,并条分缕析,
指陈其谬。甚至荒诞无稽,如男女合婚嫁娶大小利月及诸妄托许真君《玉匣记》
者,则从删削。于趋吉避凶之中,存崇正辟邪之义。于以破除拘忌,允足以利用
前民。至于御制序文,特标敬天之纪、敬地之方二义,而以人之祸福决于敬不敬
之间,因习俗而启导之。尤仰见圣人牖民觉世,开示以修吉悖凶之理者,至深切
矣。
──右“术数类”阴阳五行之属,五部,五十五卷,皆文渊阁著录。
(案:五行休咎见於《洪范》。盖以徵人事之得失,而反求其本,非推测祸
福,预为趋避计也。后世浸失其初,遂为术数之所托。《史记·日者列传》载,
武帝聚占者论娶妇之日,有五行家、堪舆家、建除家、丛辰家、历家、天文家、
太乙家凡七家。《汉志》并为阴阳、五行二家。而兵家又出阴阳十六家。阴阳家
所列诸书,不甚可考。《隋志》以下,并有五行而无阴阳。殆二家之理本相出入,
末流合而一之,习其技者亦不能自分别矣。今总题曰阴阳五行,以存旧目。其书
则略以类聚,不复琐屑区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