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算术》


《五经算术》

《五经算术》·二卷(永乐大典本)
北周甄鸾撰,唐李淳风注。鸾精於步算,仕北周为司隶校尉、汉中郡守。尝
释《周髀》等算经,不闻其有是书。而《隋书·经籍志》有《五经算术》一卷,
《五经算术录遗》一卷,皆不著撰人姓名。《唐·艺文志》则有李淳风注《五经
算术》二卷,亦不言其书为谁所撰。今考是书,举《尚书》、《孝经》、《诗》、
《易》、《论语》、《三礼》、《春秋》之待算方明者列之,而推算之术悉加甄
鸾案三字於上,则是书当即鸾所撰。又考淳风当贞观初奉诏与算学博士梁述、助
教王真儒等刊定算经,立於学官。《唐·选举志》暨《百官志》并列《五经算》
为算经十书之一,与《周髀》共限一年习肄,及试士各举一条为问,此书注端悉
有臣淳风等谨案字。然则唐时算科之《五经算》即是书矣。是书世无传本,惟散
见於《永乐大典》中,虽割裂失次,尚属完书。据淳风注,於《尚书》推定闰条
自言其解释之例,则知造端於此。又如《论语》千乘之国,周官盖弓宇曲并用开
方之术,详於前而略於后。循其义例,以各经之叙推之,其旧第尚可以考见。谨
依《唐·艺文志》所载之数,厘为上、下二卷,其中采摭经史,多唐以前旧本。
如引司马彪《志序论》十二律各统一月,当月者各自为宫,今本《后汉志》统讹
作终,月讹作日。革木之声,今志讹作草木。阳下生阴,阴下生阳,始於黄钟,
终於仲吕,今志脱始於黄钟四字。律为寸,於准为尺,律为分,於准为寸,下文
承准寸言不盈者十之所得为分,今志脱律为分於准为寸二句。《礼记义疏》引志
脱误亦然。又两引上生不得过黄钟之浊,下生不得及黄钟之清,申之日,是则上
生不得过九寸,下生不得减四寸五分,与蔡邕《月令章句》谓黄钟少宫管长四寸
五分合。且足证中央土律中黄钟之宫乃黄钟清律,不得溷同於仲冬月律中黄钟为
最长之浊律。《吕氏春秋》,先制黄钟之宫,次制十有二筒,亦黄钟有清律之证。
今志作上生不得过黄钟之清浊,下生不得及黄钟之数,实因清字讹衍在上,后人
改窜其下,揆诸律法,遂不可通。盖是书不特为算家所不废,实足以发明经史,
核订疑义,於考证之学尤为有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