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岳志》


《恒岳志》

《恒岳志》·三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张崇德撰。崇德字懋修,顺天人。官浑源州知州。北岳恒山在浑源州城
南二十里,自汉以后,皆祠於上曲阳。国朝顺治十七年,以刑科都给事中粘本盛
之请,改祠於浑源州。部议令山西抚司官吏详察恒山遗迹。於时主其说者,礼部
尚书王崇简,疏载所著《青箱堂集》中。据绅耆之议以上达者,即崇德也。故辑
斯志,於祀典特详。曲阳飞石之伪,亦辨之甚悉。

卷七十六 史部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