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考异三十卷》


《资治通鉴考异三十卷》

《资治通鉴考异三十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宋司马光撰。此书於元丰七年随《通鉴》同奏上。高似孙《纬略》载:“光
编集《通鉴》,有一事用三四出处纂成者。”《文献通考》载:“司马康所述有
司马彪、荀悦、袁宏、崔鸿、萧方等,李延寿及《太清记》、《唐历》之类。”
洪迈《容斋随笔》所摘,有《河洛记》、《魏郑公谏录》、《李司空论事》、
《张中丞传》、《凉公平蔡录》、《邺侯家传》、《两朝献替记》、《后史补金
銮密记》、《彭门纪乱》、《平剡录》、《广陵妖乱志》之类。不过偶举其数端,
不止是也。其间传闻异词,稗官既喜造虚言,正史亦不皆实录,光既择可信者从
之,复参考同异,别为此书,辨证谬误,以祛将来之惑。昔陈寿作《三国志》,
裴松之注之,详引诸书错互之文,折衷以归一是。其例最善,而修史之家,未有
自撰一书,明所以去取之故者,有之,实自光始。其后李焘《续通鉴长编》、李
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皆沿其义。虽散附各条之下,为例小殊,而考订得
失则一也。至陈桱、王宗沐、薛应旂等欲追续光书,而不能纲罗旧籍,仅据本
史编排,参以他书,往往互相牴牾,不能遽定其是非。则考异之法不讲,致留遗
议於本书,滋疑窦於后来者矣。其中如唐关播平章事拜罢,专引《旧唐书》,而
不及引《新唐书》纪传年表以证其误者,小小渗漏,亦所不免。然卷帙既繁,所
谓牴牾不敢保者,光固已自言之,要不足为全体累也。其书原与《通鉴》别行。
胡三省作《音注》,始散入各文之下。然亦颇有漏略。此乃明初所刊单本,犹光
原书卷第,故录之以存其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