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定清文鉴》


《御定清文鉴》

《御定清文鉴》·三十二卷、《补编》·四卷、《总纲》·八卷、《补总
纲》·二卷
乾隆三十六年奉敕撰。我国家发祥长白,实金源之旧疆。《金史·章宗本纪》
载:“明昌五年,以叶鲁谷神始制国字,诏依仓颉立庙例,祀於上京。”又《选
举志》称:“进士科以策论试国人,用国字为程文。”陶宗仪《书史会要》则称
金太祖命完颜希尹撰国字,其后熙宗亦制字并行。希尹所制谓之大字,熙宗所制
谓之小字,其字体波磔繁密,颇类籀文。当时必有字书,今已无考。惟赵崡
《石墨镌华》所载天会十二年《都统经略郎君行记》一篇,仅存其形制而已。盖
有元一统之后,其法渐不传也。我太祖高皇帝肇建丕基,命巴克什额尔德尼以蒙
古字联缀国语成句,尚未别为书礼。太宗文皇帝始命巴克什库尔缠创造国书。以
十二字头贯一切音,因音而立字,合字而成语。今内阁所贮旧籍(今谓之《老档》),
即其初体。厥后增加圈点,音义益详。亦如籀变小篆,隶变八分,踵事而增,以
日趋於精密。我圣祖仁皇帝虑口传笔授,或有异同,乃命别类分门,一一排纂,
勒为《清文鉴》一书,以昭法守,惟未及音译其文。皇上复指授馆臣,详加增定,
为部三十有五,子目二百九十有二。每条皆左为国书,右为汉语。国书之左,译
以汉音,用三合切韵。汉书之右,译以国书,惟取对音。以国书之声,多汉字所
无,故三合以取之。汉字之声,则国书所具,故惟用直音也。至於钦定《新语》,
一一载入,尤为详备。盖字者孳也,许慎《说文》九千馀字,李登《声类》已增
至一万一千五百二十字(案《声类》今无其书,此据《封演闻见记》)。陆法言
《切韵》一万二千五十六字,陈彭年等《重修广韵》已增至二万六千一百九十四
字。吕忱《字林》、丁度《集韵》以下,更莫能殚记。是由名物日繁,记载遂不
能不备。圣人制作,亦因乎势之自然,为事之当然而已。伏而读之,因汉文可以
通国书,因国书可以通汉文。形声训诂,无所不具,亦可云包罗巨细、辩别精微
者矣。书中体例,兼列字体、字音,宜入训诂类中。然译语得音,骈音为字,与
训诂之但解音义者不同,故仍列诸字书类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