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义》


《礼记章义》

《礼记章义》·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姜兆锡撰。兆锡有《周易本义述蕴》,已著录。是书大意,谓《礼记》
由汉儒掇拾而成,章段繁碎,说者往往误断误连,当分章以明其义,故曰“章义。”
其说谓如《曲礼》“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当通下父子、兄弟二条为章,“
儗人必於其伦”当通下君大夫、士庶各条为章。又有本非一篇而牵合为篇者,
如《经解》之“天子”以下,《聘义》之“问玉”之属。有简篇互错者,如《射
义》篇首之“射必先燕”节,当是领起《燕义》、《乡饮酒义》之总辞。《燕义》
篇首之“秋合诸射”节,当是领起《射义》之辞。逐条讨论,时有所见。至於孔
氏之不丧出母及降妇人而后行礼诸条,皆徵引《仪礼》以驳前人之谬,亦间有考
证。较之陈澔所注,固为稍密,而大致循文推衍者多。如《檀弓》:“子张死,
曾子有母之丧,齐衰而往哭之。”此自孔子没后之事,兆锡乃注曰:“岂其未闻
教之初则然欤?”是未详子张少孔子四十八岁也。疏略如是,而动辄排击郑、孔,
谈何容易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