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礼》


《家礼》

《家礼》·五卷、《附录》·一卷(少詹事陆费墀家藏本)
旧本题“宋朱子撰”。案王懋竑《白田杂著》有《家礼考》,曰“《家礼》
非朱子之书也。《家礼》载於《行状》,其《序》载於《文集》,其成书之岁月
载於《年谱》,其书亡而复得之由载於《家礼附录》。自宋以来,遵而用之。其
为朱子之书,几无可疑者。乃今反复考之,而知决非朱子之书也。李公晦叙《年
谱》,《家礼》成於庚寅居祝孺人丧时。《文集序》不记年月,而《序》中绝不
及居丧事。《家礼附录》陈安卿述朱敬之语,以为此往年僧寺所亡本,有士人录
得,会先生葬日携来,因得之。其录得携来,不言其何人,亦不言其得之何所也。
黄勉斋作《行状》,但云所辑《家礼》,世所遵用,其后有损益,未及更定,既
不言成於居母丧时,亦不言其亡而复得。其《书家礼后》亦然。敬之,朱子季子。
公晦、勉斋、安卿皆朱子高第弟子。而其言参错,不可考据如此。按《文集》朱
子《答汪尚书书》、《与张敬夫书》、《吕伯恭书》,其论《祭仪》、《祭说》,
往复甚详。汪、吕书在壬辰、癸巳,张书不详其年,计亦在其前后也。壬辰、癸
巳距庚寅仅二三年。《家礼》既有成书,何为绝不之及,而仅以《祭仪》、《祭
说》为言耶?陈安卿录云:‘向作《祭仪》、《祭说》,甚简而易晓,今已亡之
矣。’则是所亡者乃《祭仪》、《祭说》而非《家礼》也明矣。《文集》、《语
录》自《家礼序》外,无一语及《家礼》者。惟《与蔡季通书》有已取《家礼》
四卷纳一哥之语。此《仪礼经传通解》中《家礼》六卷之四,而非今所传之《家
礼》也。甲寅八月《跋三家礼范后》云:‘尝欲因司马氏之书,参考诸家,裁订
增损,举纲张目,以附其后。顾以衰病,不能及已。后之君子,必有以成吾志也。’
甲寅距庚寅二十年,庚寅已有成书,朱子虽耋老,岂尽忘之,至是而乃为是语耶?
窃尝推求其故,此必有因《三家礼范》跋语而依仿以成之者。盖自附於后之君子,
而传者遂以托之朱子所自作。其《序》文亦依仿《礼范》跋语,而於《家礼》反
有不合。《家礼》重宗法,此程、张、司马氏所未及。而《序》中绝不言之,以
跋语所未有也。其《年谱》所云‘居母丧时所作’,则或者以意附益之尔。敬之
但据所传,不加深考,此如司马季思刻温公书之比。公晦从游在戊申后,其於早
年固所不详,只叙所闻以为谱,而勉斋《行状》之作在朱子没后二十馀年。其时
《家礼》已盛行,又为敬之所传录,故不欲公言其非,但其词略而不尽。其《书
家礼后》,谓《经传通解》未成为百世之遗恨,则其微意亦可见矣。后之人徒以
朱子季子所传,又见《行状》、《年谱》所载,廖子晦、陈安卿皆为刊刻,三山
杨氏、上饶周氏复为之考订,尊而用之,不敢少致其疑。然虽云尊用其书,实未
有能行者,故於其中谬误,亦不及察,徒口相传以熟文公《家礼》云尔。惟元应
氏作《家礼辨》,其文亦不传,仅见於明邱仲深濬所刻《家礼》中。其辨专据
《三家礼范》跋语,多疏略,未有以解世人之惑,仲深亦不然之。故余今遍考
《年谱》、《行状》及朱子《文集》、《语录》所载,俱附於后,而一一详证之。
其应氏、邱氏语,亦并附焉。其他所载谬误亦数十条,庶来者有以知《家礼》决
非朱子之书,而余亦得免於凿空妄言之罪”云云,其考证最明。又有《家礼后考》
十七条,引诸说以相印证。《家礼考误》四十六条,引古礼以相辨难。其说并精
核有据。懋竑之学,笃信朱子,独於《易本义》九图及是书龂龂辨论,不肯附会。
则是书之不出朱子,可灼然无疑。然自元明以来,流俗沿用。故仍录而存之,亦
记所谓礼从宜、使从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