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释宫增注》


《仪礼释宫增注》

《仪礼释宫增注》·一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江永撰。永有《周礼疑义举要》,已著录。是书取朱子《仪礼释宫》一
篇(案《释宫》本李如圭之书,误编於朱子集中。永作此书之时,《永乐大典》
尚未显於世,故不知非朱子之笔。今仍其原书所称,而附著其故於此),为之详
注,多所发明补正,其稍有出入者仅一二条,而考证精密者居十之九。如郑《注》
谓大夫、士无左右房,朱子疑大夫、士亦有西房而未决。考《诗正义》曰:“
《乡饮酒义》:‘尊於房户之间,宾主共之。’由无西房,故以房与室户之间为
中。又《乡饮酒礼》:‘席宾于户牖间。’《乡饮酒义》曰:‘坐宾于西北。’
则大夫、士之户牖间在西,而房户间为正中明矣。”此大夫、士无西房之显证。
永乃谓:“宾坐户牖间,主人自阼阶上望之,若在西北,故云坐宾於西北。其实
在北而正中。”不知《乡饮酒义》又云:“坐介于西南,坐僎于东北。”若以
永说推之,则《乡饮酒礼注》所谓主席阼阶上,西面。介席西阶上,东面。”其
东西正相向者,自主人望介,乃在西而不在西南也。《乡饮酒礼》所谓僎席在
宾东者,自主人望僎,乃在北而不在东北也。其说殊有难通。且《乡饮酒义》
亦云:“主人坐于东南。”即知坐宾西北。自据堂之西北,非主人之西北明矣。
又《诗·斯干》云:“筑室百堵,西南其户。”郑《笺》谓天子之寝左右房,异
于一房者之室户也。永谓《诗》“南东其亩”,谓或南其亩,或东其亩,与此
“西南其户”,语势正同。此燕寝室内或开西户以达於东房。考燕寝西户之制,
不见於《经》。《玉藻》曰:“君子之居恒当户,寝恒东首。”则燕寝也。而
《注》以当户为向明,则燕寝之户南向也。即以汉制考之。《汉书·龚胜传》云
“胜为床室中户西,南牖下,使者入户西行,南面立。”若为西向之户,则入户
即东行矣。然则燕寝户皆南向,同於正寝。西向之说,略无所据也。其他若谓东
夹、西夹不当称夹室,《杂记》、《大戴礼》夹室二字乃指夹与室言之,本各一
处,《注》、《疏》连读之,故相沿而误。又谓门屏之间曰宁,乃路门之外,屏
树之内。邢《疏》前说为得,其后说又以为路门之内,则误。又谓李巡《尔雅注》
“宁,正门内两塾间”,乃与《诗》之“著”义同,非门屏间之“宁”也。如此
之类,不可殚举。其辨订俱有根据,足证前人之误,知其非同影响剽掇之学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