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总闻》


《诗总闻》

《诗总闻》·二十卷(内府藏本)
宋王质撰。质字景文,兴国人。绍兴三十年进士。官至枢密院编修,出通判
荆南府,改吉州。周亮工《书影》以为宋末人,盖考之未审也。亮工又称是书世
久无传,谢肇淛始录本於秘府。后肇淛诸子尽卖藏书,为陈开仲购得,乃归
诸亮工。则其不佚者仅矣。其书取《诗》三百篇,每篇说其大义,复有《闻音》、
《闻训》、《闻章》、《闻句》、《闻字》、《闻物》、《闻用》、《闻迹》、
《闻事》、《闻人》,凡十门。每篇为《总闻》,又有《闻风》、《闻雅》、
《闻颂》冠於“四始”之首。南宋之初,废《诗序》者三家,郑樵、朱子及质也。
郑朱之说最著,亦最与当代相辨难。质说不字字诋《小序》,故攻之者亦稀。然
其毅然自用,别出新裁,坚锐之气,乃视二家为加倍。自称覃精研思几三十年,
始成是书。淳祐癸卯,吴兴陈日强始为鋟板於富川。日强《跋》称其“以意逆志,
自成一家”,其品题最允。又称其“删除《小序》,实与文公朱先生合”,则不
尽然。质废《序》与朱子同,而其为说则各异。黄震《日钞》曰“雪山王质、夹
漈郑樵始皆去《序》言《诗》,与诸家之说不同。晦庵先生因郑公之说,尽去
美刺,探求古始,其说颇惊俗。虽东莱先生不能无疑”云云,言因郑而不言因王,
知其趣有不同矣。然其冥思研索,务造幽深,穿凿者固多,悬解者亦复不少。故
虽不可训,而终不可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