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贡备遗增注》


《禹贡备遗增注》

《禹贡备遗增注》·二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胡瓒撰。其曾孙宗绪增注。瓒字伯玉,桐城人。万历乙未进士。官至江西
布政司参政。宗绪字袭参,雍正庚戌进士,官至国子监司业。是书先发明《禹贡》
书法,别为卷首。自“禹敷土”至“西戎即叙”为一卷,“道岍及岐”以下为一
卷。依《经》附注,多遵蔡氏《集传》。宗绪增注,则间引蔡《传》原文以证其
同异。如谓淄水入海不入流。考《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成人伐齐师之饮马
于淄者。”杜注云:“淄水出泰山梁父县,西北入汶。”郑樵误会其文,遂据此
谓濰淄之淄为入汶不入海,固为牵合。蔡《传》云淄水东入济,亦不知通淄济之
间乃汉时事,有《河渠书》可证也。《禹贡》之淄出益都县东南岳阳山,历今临
淄、博兴、乐安至寿光县,北由清水泊入海,水道显然。此纠正之得实者也。至
谓汾本西流,则从蔡《传》。考《水经注》:“汾水出太原汾阳县北管涔山,南
流与东、西温谿合。”以今地舆考之,自汾阳至临汾县东,皆南流。自此而南,
西流经曲沃县,所谓故绛也。由曲沃至河津、荣河诸县,则皆西流。蔡《传》未
为明晰。如是之类,尚未尽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