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注考》


《尚书注考》

《尚书注考》·一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明陈泰交撰。朱彝尊《经义考》载陈氏泰来《尚书注考》一卷,注曰“未见”。
又注泰来字长水,平湖人。万历丁丑进士,官至礼部精膳司员外郎。案吴永芳
《嘉兴府志》,载陈泰交字同倩,万历中国子监生,所著有《尚书注考》。与
《经义考》迥异。然《经义考》引项皋谟之说,称同倩治《尚书》作《注考》云
云,明出泰交之字。则彝尊未见其书,误以泰交为泰来审矣。其书皆考订蔡沈
《书传》之讹。谓有引经注经不照应者三条,又有同字异解者三百六十二条,皆
直录注语,不加论断。其同字异解者,一字或有数义,抉摘未免过严。其不照应
者三条,如“凡厥正人”引“惟厥正人”为证,“曰若稽古帝尧”引“越若来”
为证,“德懋懋官”引“时乃功懋哉”为证,则前后显相矛盾,诚蔡氏之疏略矣。
马明衡《尚书疑义》、袁仁《砭蔡编》颇以典制名物补正蔡《传》之阙误。泰交
此书,则惟较量於训诂之间。而所谓训诂异辞者,又皆以矛攻盾,未及博援古义,
证以旧文。故为少逊於二家。然释事、释义,二者相资,均谓之有功蔡《传》可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