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传》


《易传》

《易传》·四卷(直隶总督采进本)
宋伊川程子撰。卷首有元符二年《自序》。考程子以绍圣四年编管涪州,元
符三年迁峡州,则当成於编管涪州之后。王偁《东都事略》载是书作六卷,《宋
史·艺文志》作九卷,《二程全书》通作四卷。考杨时《跋语》,称“伊川先生
著《易传》,未及成书。将启手足,以其书授门人张绎。未几绎卒,故其书散亡,
学者所传无善本。谢显道得其书於京师,以示余。错乱重复,几不可读。东归待
次毗陵,乃始校正,去其重复,逾年而始完”云云,则当时本无定本,故所传各
异耳。其书但解《上、下经》及《彖》、《象》、《文言》,用王弼注本。以
《序卦》分置诸卦之首,用李鼎祚《周易集解》例。惟《系辞传》、《说卦传》、
《杂卦传》无注,董真卿谓亦从王弼。今考程子《与金堂谢湜书》,谓“《易》
当先读王弼、胡瑗、王安石三家”,谓程子有取於弼,不为无据。谓不注《系辞》、
《说卦》、《杂卦》以拟王弼,则似未尽然。当以杨时草具未成之说为是也。程
子不信邵子之数,故邵子以数言《易》,而程子此《传》则言理,一阐天道,一
切人事。盖古人著书,务抒所见而止,不妨各明一义。守门户之见者必坚护师说,
尺寸不容逾越,亦异乎先儒之本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