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要例》


《金石要例》

《金石要例》·一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国朝黄宗羲撰。宗羲有《易学象数论》,已著录。是编凡为例三十六则,后
附《论文管见》九则。自序谓潘苍崖有《金石例》,大段以昌黎为例。顾未尝著
为例之义与坏例之始。亦有不必例而例之者,如上代兄弟宗族姻党有书有不书。
不过以著名不著名,初无定例。故摘其要领,稍为辨正,所以补苍崖之阙。其考
据较潘书为密。然如比干《铜槃铭》出王俅《啸堂集古录》,乃宋人伪作。夏侯
婴《石椁铭》出吴均《西京杂记》,亦齐、梁人影撰。引为证佐,未免失考。又
据孙何《碑解》,论碑非文章之名,其说固是。然刘勰《文心雕龙》已列此目。
如乐府本官署之名,而相沿既久,无不称歌词为乐府者。是又不必定以古义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