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诗定论》


《选诗定论》

《选诗定论》·十八卷(内府藏本)
国朝吴湛撰。湛字伯其,号冉渠,睢阳人。其书以《文选》所录诸诗歌,自
汉高帝以下以时代编次,而荆轲《易水歌》十五字别为一卷终焉。前列六朝选诗
缘起一卷,皆杂引《六经》以释之,迂远鲜当。次统论古今诗及总论六朝一卷,
区分时世,至谓陈、隋无选诗,宋、金、元皆无诗。而明人古体学选,律诗学唐,
亦七子之绪论。其诠释诸诗,亦皆高而不切,繁而鲜要。如解中山王孺子妾歌之
类,於考证尤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