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垣集》


《松垣集》

《松垣集》·十一卷(衍圣公孔昭焕家藏本)
旧本题宋幸元龙撰。元龙字震父,高安人。《宋史》不为立传。据集中所言,
尝举进士。理宗朝任朝奉郎、郢州通判。以论史弥远,为陈<目亥>所劾,罢归。是
集《宋志》亦不著录。所载凡疏三篇、书四篇、记事六篇、序一篇、行状一篇、
墓志铭一篇、诗十首。前有像赞及传,今已佚。后为事迹一卷,载所判岳飞、万
俟卨子孙争田事,不知何人所记,疑即集中称滨谷居士者所为。滨谷名鸣鹤,即
元龙后裔,搜辑遗稿,编成此帙者也。诗文各系以评语,间有注释,亦颇疏略。
元龙事迹无考。其题曰幸清节公,亦莫详其得谥之由。首篇《论国是疏》内自引
所作与陈<目亥>、刘之杰二律,而终之曰二诗之意切矣。殊非臣子对君之体。他文
亦多鄙浅。而诗谓一篇为一韵,尤古无是例,殆出依托。其《事迹类》中载万俟
卨子孙与岳飞家争田,委问一十三州府县不能决,理宗御批金牌,敕赐诸侯剑、
皂纛旗、衮龙笔架、玳瑁砚,委公裁断。又称判毕奏闻,上大喜,赐绯鱼袋一、
象笏一、玉带一、金帛百端、梅花金台盏一副。是直委巷之语矣,古来有是事乎?

卷一百七十四 集部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