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瀼溪草堂稿》


《瀼溪草堂稿》

《瀼溪草堂稿》·五十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孙承恩撰。承恩字贞父,南直隶华亭人。正德辛未进士。官至礼部尚书,
兼翰林院学士,掌詹事府。谥文简。是集为其门人杨豫孙、董宜阳、朱大韶所编。
七卷以前为疏、表、讲章,皆进呈之作。八卷以后为赋、诗、词、曲。二十七卷
以后为杂文。承恩於嘉靖之初,以庶子充经筵讲官。今集中所载《正始箴》、
《鉴古韵语》及《讲章》即是时所作。及官礼部时,斋宫设醮,承恩独不肯黄冠,
遂乞致仕。较之严嵩诸人青词自媚者,人品卓乎不同。其文章亦纯正恬雅,有明
初作者之遗。卷首《陆树声序》有曰:“国初之文,淳厚浑噩,彬彬焉质有其文。
迨关西、信阳两君子出,追宗秦汉,薄魏晋而下,海内艺学之士,咸愿执鞭弭从
之。标品、位置,率人人自诡先秦两汉,以希方轨。虽体尚一新,国初淳庞浑厚
之气或少漓焉。公生长宪、孝朝,博稽宏览,邃诣渊蓄。故出之撰述,类皆深厚
尔雅,纡徐委密。论者谓公平生立言,类其为人”云云。承恩文章宗旨,尽是数
十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