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诗》


《咏史诗》

《咏史诗》·二卷(编修汪如藻家藏本)
唐胡曾撰。曾,邵阳人。《文苑英华》载其二启,皆干谒方镇之作。陈振孙
《书录解题》称其咸通末为汉南从事。何光远《鉴戒录》“判木夹”一条,载高
骈镇蜀,曾为记室,有草檄谕西山八国事。盖终於幕府也。是编杂咏史事,各以
地名为题。自共工之不周山,迄於隋之汴水,凡一百五十首。《文献通考》载三
卷。此本不分卷数,盖后人合而编之。其诗兴寄颇浅,格调亦卑。何光远称其中
《陈后主》、《吴夫差》、《隋炀帝》三首。然在唐人之中,未为杰出。惟其追
述兴亡,意存劝戒,为大旨不悖於风人耳。每首之下,钞撮史书,各为之注。前
后无序跋,亦不载注者名氏。观所引证,似出南宋人手。如《钜桥》诗中“遂作
商郊一聚灰”句,注曰:“武王发鹿台之财,散钜桥之粟,大赉于四海,而万姓
悦服。”诗谓其作商郊聚灰,非也。又《渭滨》诗“当时未入非熊梦”句,注曰:
“旧作‘非罴’,俗本误,后世莫知是正。”亦间有驳正,然弇陋特甚。如《洞
庭》诗咏轩辕自指张乐一事,而注乃置《庄子》本文,引《史记》鼎湖之说,未
免失之於眉睫。徒以旧本存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