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则》


《家则》

《家则》·一卷、《野志》·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徐三重撰。此书皆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
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
锭之类是也。《野志》分十六篇,曰端习,曰祛惑,曰营业,曰稽籍,曰本教,
曰抡交,曰范内,曰居身,曰人道,曰节用,曰使令,曰狎慝,曰庖馔,曰服饰,
曰燕乐,曰戏具。其词多用骈偶,盖与所作家则相发明。惟《野志》之名不甚可
解,岂礼失求野之意欤?末为附志,则偶然自述家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