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屿山房杂部》


《竹屿山房杂部》

《竹屿山房杂部》·三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是书凡养生部六卷,燕闲部二卷,树畜部四卷,皆明华亭宋诩撰。种植部十
卷,尊生部十卷,诩子公望撰。公望之子懋澄,合而编之。诩字久夫,公望字天
民,皆见於书中,其始末则未详焉。考《千顷堂书目》载是书,凡二十七卷。前
集树畜部四卷,养生部六卷,家要二卷,宗仪二卷,家规四卷。后集种植一卷,
尊生一卷。此本盖不完之书。然此书以农圃之言,兼玩好之具,与《家要》、
《家规》、《宗仪》同为一帙,实属不伦。疑其后析而别行。而此五部以类相聚,
自为一编,则亦不可谓非全帙也。至种植、养生二部实各十卷,与黄氏所云各一
卷者不合,且以黄氏所载卷数计之,与二十七卷之数又自不相合,则黄氏所云,
亦不足据以定此书之完阙矣。其书於田居杂事最为详悉,而亦间附考证。如养生
部<鱼时>鱼条引《尔雅》鯦当魱以证之。郑樵注谓鯦即魱,魱即缩项鳊。
郭璞注谓鯦似鳊而大,则非鳊可知。郑注似误。此书取张萱《汇雅》之说,舍
郑从郭,以鯦为<鱼时>,所解甚确。犹读书考古者之所为,非仅山人墨客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