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推步》


《七政推步》

《七政推步》·七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南京钦天监监副贝琳修辑。即焦竑《国史经籍志》所载玛沙伊赫之回回历
也。考《明史·历志》,回回历法乃西域默德讷国王玛哈穆特所作,元时入中国
而未行。洪武初,得其书於元都。十五年,命翰林李翀、吴伯宗同回回大师玛沙
伊赫等译其书。遂设回回历科,隶钦天监。而贝琳自跋又称,洪武十八年,远夷
归化献土盘法,预推六曜干犯,名曰经纬度。时历官元统去土盘译为汉算,而书
始行於中国,与史所载颇不合。案书中有西域岁前积年至洪武甲子岁积若干算之
语,甲子为洪武十七年,其时书已译行,则琳之说非也。其书首释用数,次日躔,
次月离,次五星求法,并太阴出入时刻凌犯五星恒星度分,末载日食月食算术,
馀皆立成表。其法以隋开皇己未岁为历元,不用闰月。以白羊、金牛等十二宫为
不动之月,以一至十二大小月为动月,各有闰日。所推交食之分寸晷刻,虽亦时
有出入,而在西域术中,视九执万年二历实为精密。梅文鼎《勿菴历算书》记曰:
回回历法刻於贝琳,其布立成以太阴年,而取距算以太阳年巧藏根数,虽其子孙
隶台官者弗能知。然回历即西法之旧率,泰西本回历而加精耳。亦公论也。明一
代皆与大统历参用,《明史》颇述其立法大略。然此为原书,更称详晰。惟其法
本以土盘布算,用本国之书,明初译汉之后,传习颇寡。故无所校雠,讹脱尤甚。
今以两本互校,著之於录,用存术家之一种,而补《明史》所未备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