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言集注》


《法言集注》

《法言集注》·十卷(通行本)
汉扬雄撰。宋司马光集注。雄有《方言》,光有《易说》,皆已著录。考
《汉书·艺文志》,儒家扬雄所序三十八篇,注曰:《法言》十三。雄本传具列
其目,曰学行第一,吾子第二,修身第三,问道第四,问神第五,问明第六,寡
见第七,五百第八,先知第九,重黎第十,渊骞第十一,君子第十二,孝至第十
三。凡所列汉人著述,未有若是之详者,盖当时甚重雄书也。自程子始谓其曼衍
而无断,优柔而不决。苏轼始谓其以艰深之词,文浅易之说。至朱子作《通鉴纲
目》,始书莽大夫扬雄死。雄之人品著作,遂皆为儒者所轻。若北宋之前,则大
抵以为孟、荀之亚。故光作《潜虚》以拟《太玄》,而又采诸儒之说以注此书。
考自汉以来,有侯芭注六卷,宋衷注十三卷,李轨解一卷,辛德源注二十三卷。
又有柳宗元注,宋咸广注,吴秘注。至光之时,惟李轨、柳宗元、宋咸、吴秘之
注尚存。故光裒合四家,增以己意,原序称各以其姓别之。然今本独李轨注不署
名,馀则以宗元曰、咸曰、秘曰、光曰为辨。盖传刻者所改题也。旧本十三篇之
序列於书后,盖自《书序》、《诗序》以来,体例如是。宋咸不知《书序》为伪
孔传所移,《诗序》为毛公所移,乃谓子云亲旨反列卷末,甚非圣贤之旨,今升
之章首,取合经义。其说殊谬。然光本因而不改,今亦仍之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