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民准用》
《官民准用》
《官民准用》·七卷(永乐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有徐天麟序曰:“元不尚苛细,故不用太和旧例。然随事
立法,前后所降格例,文墨之吏,不能尽睹。及蒙省台降令,内外衙门编类,置
簿检举。适有好事君子,出一编书示余,曰《官民准用》”云云。则是书乃留心
法律者钞集案牍而为之,非官撰也。前列诏敕,中分三十二目:一曰《官制》,
二曰《吏员》,三曰《公牍》,四曰《礼仪》,五曰《学校》,六日《僧道》,
七曰《户役》,八曰《田产》,九曰《婚娶》,十曰《良贱》,十一曰《债负》
十二曰《俸给》,十三曰《钱粮》,十四曰《课程》,十五曰《仓库》,十六曰
《榷禁》,十七曰《铺驿》,十八曰《军兵》,十九曰《台察》,二十曰《诉讼》,
二十一曰《警捕》,二十二曰《断狱》,二十三曰《禁约》,二十四曰《杂犯》,
二十五曰《盗贼》,二十六曰《殴杀》,二十七曰《赃婪》,二十八曰《奸汙》,
二十九曰《诈伪》,三十曰《拾遗》,三十一曰《工作》,三十二曰《匠役》,
附以唐律诸图。盖元初罢科举而用掾吏,故官制之下,即次以吏员。又其时三教
并重,故学校之后,即次以僧道也。此书明《文渊阁书目》作四册,不言几卷。
今见於《永乐大典》者凡七卷,已合并旧帙,非其原数矣。
- 《邦计汇编》
- 《拯荒事略》
- 《宝钞通考》
- 《元海运志》
- 《漕政举要录》
- 《盐法考略》
- 《铁冶志》
- 《阳明乡约法》
- 《阳明保甲法》
- 《救荒活民补遗书》
- 《盐政志》
- 《嘉靖清源关志》
- 《淮关志》
- 《茶马类考》
- 《海运详考》
- 《洲课条例》
- 《两淮盐法志》
- 《漕书》
- 《明通宝义》
- 《海运新考》
- 《海运编》
- 《山东盐法志》
- 《八闽政议》
- 《海运图说》
- 《苏松浮赋议》
- 《重修两浙鹾志》
- 《漕运通志》
- 《救荒事宜》
- 《长芦盐法志》
- 《通漕类编》
- 《粤东盐政考》
- 《北新钞关志》
- 《开荒十二政》
- 《国赋纪略》
- 《救荒策会》
- 《古今鹾略》
- 《救荒事宜》
- 《盐法考》
- 《淮鹾本论》
- 《明漕运志》
- 《苏松历代财赋考》
- 《历代山泽征税记》
- 《左司笔记》
- 《泉刀汇纂》
- 《钱录》
- 《马政志》
- 《历代武举考》
- 《永徽法经》
- 《至正条格》
- 《金玉新书》
- 《明律》
- 《元内府宫殿制作》
- 《造砖图说》
- 《西槎汇草》
- 《南船纪》
- 《水部备考》
- 《浮梁陶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