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志》


《山东通志》

《山东通志》·三十六卷(通行本)
国朝巡抚山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岳濬等监修。初,明嘉靖中,山东巡按御史
方远宜始属副使陆釴钺等创修《通志》四十卷,为目五十有二,附目十。本朝
康熙十二年,巡抚张凤仪、布政使施天裔重为修辑。大抵仍旧文者十之八九,新
增者十之一二而已。此本乃雍正七年岳濬奉诏重修。延检讨杜诏等开局排纂,至
乾隆元年始告成,后任巡抚法敏表进於朝。中间体例,於旧志多有改革。如宦绩
人物,旧志於列国卿大夫缕载无遗。此本则以经传所有者概从刊削,而断自汉始。
又田赋、兵防,旧志疏略不具,运道、海疆,则并阙如,此本悉为补辑。又《人
物》之外,旧志别分《隐逸》、《孝义》、《儒林》、《文苑》诸目,往往配隶
失宜,此则悉从删削。又如以北兰陵为南兰陵,以今济阳为唐宋之济阳,以复旧
之新泰为两设之新泰,皆沿讹之尤甚者,此本均为辨明,亦多所考证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