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美录》


《济美录》

《济美录》·四卷(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
明郑烛编。烛,歙县人。是编成於嘉靖乙未,搜录其祖元歙县令郑安、休宁
令郑千龄、徵授翰林待制郑玉、歙县令郑琏国史郡志诸《传》,及制诰、公牒、
志状之属,人为一卷。千龄,安之子。玉、琏皆千龄之子也。前有《黄训序》,
称玉之死节,由守徽之将见之不以其礼。使见之以礼,可以无死。前乎先生有箕
子焉云云。其说至谬。民生於三,事之如一,臣不二心,天之经也。岂敌国谬为
恭敬,遂可叛君父而从之乎?如训所云,是玉非争名节而死,乃争礼貌而死也。
盖自讲学风炽,儒者类以传道为重,但能注《太极图解》、《近思录》,即为有
功於世道,而纲常大义视若末务焉。训之此说,其亦浸淫於习俗而不自觉欤。

卷六十一 史部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