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陶录》


《绍陶录》

《绍陶录》·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宋王质撰。质有《诗总闻》,已著录。质於淳熙中奉祠山居,以陶潜、陶弘
景皆弃官遗世,其同时唐汝舟、鹿何可继其风,因作此书。上卷载栗里、华阳二
谱,而各摘其遗文遗事为题,别为词以咏之。下卷纪唐、鹿事而附以林居咏物之
诗。其曰《山友词》者,皆咏山鸟。曰《水友词》者,皆咏水鸟。曰《山友续词》
者,皆咏山草。曰《水友续词》者,皆咏水草。曰《山水友续词》者,则杂咏禽
虫诸物。盖质以耿直忤时,厄於权倖。晚岁欲绝人逃世,故以鸟兽草木为友。
盖亦发愤之作。旧於《雪山集》外别行。国朝康熙中,商邱宋荦尝摘录其《山友》
诸词,分为五卷,改题曰《林泉结契》,亦取其有寄怀尘外之致也。今观录中诸
作,虽惟意所云,往往不甚入格。然人品既高,神思自别。诵其词者,赏之於酸
咸之外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