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垣疏草》
《留垣疏草》
《留垣疏草》·(无卷数,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黄建中撰。建中字良辅,扬州兴化人,万历戊戌进士,官至南京户科给事
中。是集凡疏二十四篇。其中若《论旧抚疏》,劾李三才论救刘光复原为自救。
考《明史·李三才传》,称光复坐事下狱,三才阳请释之,则与建中疏意相符。
而建中疏劾之事,则不见於《三才传》中,此疏实可以补其阙。又若《恶监狂逞
疏》,劾税珰高寀,尤见风力。至於《按臣轻去疏》,劾应天巡按御史荆养乔而
申理熊廷弼。考《明史》廷弼督学南畿,严明有声。以杖死诸生事,与荆养乔相
讦奏。养乔投劾去,廷弼亦听勘。不及详其始末。据《定陵注略》,则汤宾尹夺
人聘妻,逼贞女自尽,诸生芮应元等不平而鸣之官。廷弼为宾尹所取士,因杖应
元杀之。其事曲在廷弼。建中此疏,颠倒是非实甚。建中《明史》无传,《江南
通志》载其初授南阳府推官,下车即置奸掾於法。邑令馈金,笞其使,令解绶去。
为给事中时,遇事敢言,中内计罢去。则其人非附宣党者,殆一时意见之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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