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本义》


《六书本义》

《六书本义》·十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赵捴谦撰。捴谦原名古则,馀姚人。宋秦悼惠王之后。明初徵修《洪武正
韵》,持议不协,出为中都国子监典簿,罢归。寻以荐为琼山县教谕。事迹具
《明史·文苑传》。焦竑《笔乘》称其字学最精,行世者惟《六书本义》及《学
范》六篇。《学范》芜杂,殊无可取。是编《六书论》及《六书相生》诸图,大
抵祖述郑樵之说。其《凡例》有曰:“《说文》原作五百四十部,今定为三百六
十部,不能生者附各类后。”今以其说考之,若《说文》“畕”字为一部,以
“畺”字为子,而捴谦则并入《田部》。《说文》“包”字为一部,以“胞匏”
字为子,而捴谦则并入《勹部》。《说文》“”字为一部,以“几幽”字为子,
而捴谦则并入《幺部》。凡若此类,以母生子,虽不过一二,而未尝无所生之子,
与《凡例》所云不能生者不同,乃一概并之,似为未当。又若《说文》《儿部》
“儿”读若人,充、兊诸字从之,与“人”字异体,而捴谦则并入《人部》。
《说文》《本部》“皋”字从本从白,而捴谦误以从白为从自,附入《自部》,
则于字体尤舛。第於各部之下辨别六书之体颇为详晰,其研索亦具有苦心。故录
而存之,以不没所长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