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典》


《乐典》

《乐典》·三十六卷(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
明黄佐撰。佐有《泰泉乡礼》,已著录。是编自一卷至十二卷为《乐均》,
自十三卷至二十一卷为《乐义》,自二十二卷至二十四卷为《大司乐义》,自二
十五卷至三十五卷为《乐记》,三十六卷为《诗乐》。其所重者则尤在《乐均》。
其言律吕之数,以为每律虚三分吹口,黄钟之管其数七十八,半之为含少,以求
合於《吕氏春秋》黄钟之宫三寸九分之说。又引《史记·律书》黄钟、太蔟、姑
洗、林钟、南吕五律之数,以为虚三分之证。不知《律书》中诸七分字皆为十分
字之讹,司马贞《索隐》已辨之。而三寸九分亦为四寸五分之讹,近时江永《律
吕阐微》辨之尤详。佐据此误本为宗,故其说愈推愈谬。又古者吹律本为无孔之
管,后乃一律一吕,各为一声。每管设孔备五声二变之数,兼旋宫换调之法。佐
乃疑为无孔之管气从下泄,欲每管设孔以为律始,亦殊臆撰。至於解释经义,往
往支离。若解《大司乐》“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谓黄钟
七变蕤宾为缪羽,应合大吕。大吕七变函钟为缪羽,应合太蔟。其图列黄钟、大
吕各正声三调、变声九调,合为十二调。然谓正声第一调七声俱备,第二调则有
变宫而无变徵,第三调则变宫、变徵全无,至变声第六调则自宫至羽并无角音,
第七调则自宫至商并无羽音,第八调则自宫至徵并无商音,第九调则惟宫之一声。
夫天下安有一声而可列为一调者乎?徒为异说而已。《明史》本传载佐自称此书
泄造化之秘,殆不然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