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集疏》


《孟子集疏》

《孟子集疏》·十四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宋蔡模撰。模字仲觉,号觉轩,建安人。蔡沈之子,蔡抗之兄也。赵顺孙
《四书纂疏》载模所著有《大学演说》、《论语集疏》、《孟子集疏》,今惟此
书存。据卷末抗《后序》,称沈书以《论语·孟子集注》气象涵蓄,语意精密,
至引而不发,尤未易读。欲取《集义》、《或问》及张、吕诸贤门人高第往复问
答语,如朱子所谓蒐辑杂流、附益诸说者,类聚缕析,期於语脉分明,宗旨端的。
未及编次而卒。模乃与抗商榷以成此书,皆备列朱子《集注》原文,而发明其义,
故曰《集疏》,言如注之有疏也。然贾、孔诸《疏》循文阐衍,章句不遗。此则
或佐证注义,或旁推馀意,不尽一一比附。又谨守一家之说,亦不似疏文之曲引
博徵。大抵於诸说有所去取,而罕所辨订。惟“不得於言”一条致疑於《语录》、
《集注》之不同,以为未及修改。“效死而民勿去”一条引《语录》谓《注》中
“义”字当改“经”字而已。又“是乃仁术”一条,《集注》以“术”为法之巧,
模则引蔡氏之说曰:“《乐记注》:术,所由也。”又曰:“术,犹道也。此言
仁术,恐是仁心所发之路。”又“禹疏九河”一条,《集注》以简洁为两河,模
则引《尔雅》九河以简洁为一,谓《书传》与《集注》少异,《书传》实经先师
晚年所订正,当以为定(案朱子订正《书传》,仅及《大禹谟》之半。此模委曲
回护之言不足为据)。又“仁之端也”,《集注》训“端”为绪,蔡元定则训
“端”为尾,亦两存之。盖他说与师说异,则舍他说从师说;师说与祖父说异,
则又不得不舍师说以从祖父之说。此亦人情之至也。然抗《序》称始事於嘉熙己
亥,至丙午尚未敢脱稿,其简汰颇为不苟。故所取甚约,而大义已皆赅括,迥异
后来钞撮朱子之说,务以繁富相尚者。亦可知其渊源有自,知之确,故择之精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