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大义》


《孝经大义》

《孝经大义》·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元董鼎撰。鼎有《尚书辑录纂注》,已著录。初,朱子作《孝经刊误》,但
为厘定《经》、《传》,删削字句,而未及为之训释。鼎乃因朱子改本,为之诠
解。凡改本圈记之字,悉为芟除。改本辨正之语,仍存於各章之末。所谓“右传
之几章释某义”者,一一顺文衍出,无所出入。第十三章、十四章所谓不解《经》
而别发一义者,亦即以《经》外之义说之,无所辨诘。惟增注今文异同为鼎所加
耳。其注稍参以方言,如云“今有一个道理”,又云“至此方言出一孝字之类”,
略如《语录》之例。其敷衍语气,则全为口义之体。虽遣词未免稍冗,而发挥明
畅,颇能反覆以尽其意,於初学亦不为无益也。前有熊禾《序》,盖大德九年鼎
子真卿从胡一桂访禾於云谷山中,以此书质禾,禾因属其族兄熊敬刊行,而自序
其首。《序》称朱子为“桓桓文公”。按《书》曰:“勖哉夫子,尚桓桓。”孔
《传》曰:“桓桓,武貌。”《尔雅》曰:“桓桓、烈烈,威也。”均与著书明
道之旨无关,颇为杜撰。又“文公”字跳行示敬,而“孔子”、“曾子”字乃均
不跳行,亦殊颠倒。以原本所有,姑仍其旧录之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