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事实广证》


《春秋三传事实广证》

《春秋三传事实广证》(无卷数,两江总督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采诸书所载春秋时事迹列於三《传》之下,意取互相参证。
然左氏亲见国史,公、穀两家已不及其确实,乃兼采诸子杂说寓言,欲以考校其
是非,亦徒成其庞杂而已矣。於《经》义无补也。
──右“春秋类”一百十八部,一千五百七十六卷,内十一部无卷数,皆附
《存目》。
(案:明科举之例,诸经传注皆因元制,用宋儒。然程子作《春秋传》未成,
朱子又未注《春秋》,以胡安国学出程子、张洽学出朱子,《春秋》遂定用二家。
盖重其所出之渊源,非真有见於二人之书果胜诸家也。后张《传》以文繁渐废,
胡《传》竟得孤行,则又考官举子共趋简易之故,非律令所定矣。且他经虽限以
一说立言,犹主经文。《春秋》一经,则惟主发挥《传》义。其以《经》文命题,
不过《传》文之标识,知为某公某年某事而已。观张朝瑞《贡举考》,备列明一
代试题。他经皆具经文首尾,惟《春秋》仅列题中两三字,如盟密、夹谷之类,
其视经文不为轻重可知矣。是《春秋》虽列在学官,实以胡《传》当一经,孔子
特拥其虚名而已。经义之荒,又何足怪乎?钦定《春秋传说汇纂》,总括众说,
折衷圣言,凡安国迂谬之谈,悉一一驳正。此足见是非之公,终有不能强掩者矣。
今检校遗书,於明代说《春秋》家多所刊削。庶不以科举俗学,蚀圣经之本旨云
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