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官析疑》


《周官析疑》

《周官析疑》·三十六卷、《考工记析义》·四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方苞撰。苞有《周官集注》,已著录。是书以《周官》为一编,《考工
记》为一编,各分篇第,世亦两本别行。然前有顾琮《序》,称合《考工》为四
十卷。则本非两书,特不欲以河间献王所补与《经》相淆,故各为卷目耳。其书
体会《经》文,颇得大义。然於说有难通者,辄指为后人所窜,因力诋康成之
《注》。若《太宰》:“以九赋敛财贿。”郑《注》:“赋,口率出泉也。今之
算泉,民或谓之赋。”苞谓九赋即九职邦、郊、甸、稍、县、都之田赋,则农所
贡公田之九穀与圃牧嫔妇之贡也。关市之赋,即商贾百工之贡也。山泽之赋,即
虞衡之贡也。园圃薮牧,即邦、郊、甸、稍、县、都之地。农工、商贾、嫔妇、
臣妾、闲民,即邦、郊、甸、稍、县、都之人。今考《载师》,首言园廛,次近
郊,次远郊,次甸、稍、县、疆,明别园廛於甸、稍、县、疆之外,则九职之园
圃,不得合於九赋之邦、郊、甸、稍、县、都可知。苞以九职之圃牧、嫔妇、臣
妾、闲民统於九赋之邦、郊、甸、稍、县、都,而九赋之关市、山泽岂独出於邦、
郊、甸、稍、县、都之外,《经》文又何以别举之乎?苞不过因九职内百工商贾
可以当九赋之关市,虞衡可以当九赋之山泽,而园圃、薮牧、嫔妇、臣妾、闲民
於九赋更无所归,遂强入於邦、郊、甸、稍、县都之中,庶乎九职、九赋得混为
一,即以斥郑《注》口率出泉之非,而不知郑《注》此文,实据本文“财贿”二
字起义。《外府》曰:“掌邦布之入出。”其下曰:“凡祭祀、宾客、丧纪、会
同、军旅,共其财用之币赍、锡予之财用。”《注》曰:“布,泉也。”《泉府》
曰:“凡国事之财用取具焉。”此皆以泉为财。《荀子》曰:“厚刀布之敛以夺
之财,重田野之税以夺之食。”则以刀布为财,与田税为食对举。《经》於九府
既云敛财贿,则知九赋内兼有泉矣。九赋所以供九式,故九赋曰财贿,而九式曰
财用。凡祭祀、宾客、丧荒、羞服、工事、币帛、刍秣、匪颁、好用,资於穀者
少,资於泉者多。而泉之所入,止有市征之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
不过当关市之一赋,此外则惟有宅不毛者之里布,均未足以充九式之用。若不资
泉於邦、郊、甸、稍、县、都等,则职岁所云官府都鄙之出财用,恐终年常不给
也。考《汉书·本纪》,高祖四年,初为算赋,民十五以上至六十五出赋钱,人
百二十为一算。《贾捐之传》:“民赋四十,丁男三岁一事。”是一岁每丁不过
赋十三钱有奇。又《新论》:“汉宣以来,百姓赋钱,岁馀二十万,仅二百贯耳。”
较之后代封椿、留州诸色目,不及万分之一。而周之九赋,视之亦云薄矣。乃苞
袭宋人之说,犹以郑注“口率出泉”为厚敛。此因末流而病其本也。又《泉府》
曰:“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受之,以国服为之息。”苞以刘歆增窜此节,
附会王莽,且谓《司市》职“以泉府同货而敛赊”,则有赊而无贷明矣。今考
《周书·大匡解》曰:“赋洒其币,乡正保贷。”又《管子》:“发故屋,辟故
窌,以假贷,而以公量收之。”则是齐之家有贷,由於国有贷也。又《左氏传》:
“齐使有司宽政:毁关、去禁、薄敛、已责。”《注》曰:“除逋责。”又成二
年《传》亦曰:“楚乃大户已责,逮鳏救乏。”考责即是贷,故《小宰》曰:
“听称责以传别。”郑《注》:“称责为贷予。”贾《疏》:“称责谓举责生子。
於官於民,俱为称也。”故房玄龄注《管子》“责而食者几何家”,亦以责为出
息也。然则贷民之制,自《泉府》外,既见於《小宰》,又见於《春秋传》、
《管子》,而苞指为王莽创制,误矣。《管子·治国篇》曰:“则民倍贷以给上
之徵矣。”《注》:“倍贷谓贷一还二。”此所谓横敛也。若以国服为之息,约
所出不过十一,略使子馀於母,以为不涸之藏。取於民者微,而济於民者大,此
先王惠鲜之精意。苞乃反以疑《经》,不亦过乎?又《载师》:“近郊十一,远
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苞亦指为刘歆之所窜。不知以近郊、
远郊、甸、稍、县、都通计之,则四十分而税六,犹是什一而少强耳。贾《疏》
引《异义公羊》云:“什一据诸侯邦国,《载师》特据王畿。王畿税法轻近而重
远者,近者劳、远者逸故也。诸侯邦国无远近之差者,以其国地狭少,役赋事暇。”
据此,则赋逾什一者止王畿内四百里。而通邦国万里计之,仍未乖乎什一之大凡
也。《禹贡》因九州差为九等,荆州田第八、赋第三,雍州田第一、赋第六。
《通典》谓《禹贡》定税什一,而轻重有九等之不同。则知什一乃统九州计之,
非每州皆什一也。故《三礼义宗》谓税俱什一,而郊内、郊外收藉不同。苞乃力
诋《经》文,亦为勇於自信。盖苞徒见王莽、王安石之假借《经》义以行私,故
鳃鳃然预杜其源,其立意不为不善,而不知弊在后人之依托,不在圣人之制作。
曹操复古九州以自广其封域,可因以议《禹贡》冀州失之过广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