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训义择言》


《礼记训义择言》

《礼记训义择言》·八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国朝江永撰。永有《周礼疑义举要》,已著录。是书自《檀弓》至《杂记》,
於注家异同之说,择其一是,为之折衷。与陈澔注颇有出入,然持论多为精核。
如《檀弓》“殷练而祔,周卒哭而祔”,吕氏谓祔祭即以其主祔藏於祖庙,既除
丧而后迁於新庙。永据《左氏传》特祀於主,烝尝禘於庙,谓祔后主反殡宫,至
丧毕乃迁新庙。引《大戴礼·诸侯迁庙礼》奉衣服由庙而迁於新庙,此庙实为殡
宫。今考《顾命》:“诸侯出庙门俟。”孔《传》曰:“殡之所处曰庙。”又
《仪礼·士丧礼》曰:“巫止於庙门外。”《注》曰:“凡宫中有鬼神曰庙。”
贾《疏》曰:“庙门者,士死於適室,以鬼神所在,则曰庙,故名適寝曰庙。”
然则《大戴礼》所云由庙者,实由殡宫,非由祖庙。永说有据,可以解程、张诸
儒之异同。又如《玉藻》曰:“袭裘不入公门。”《疏》云:“裘上有裼衣,裼
衣之上有袭衣,袭衣之上有正服。”据《曲礼疏》,袭衣即所谓中衣。永谓裼衣
上即谓正服,不得更有中衣。今考《玉藻》:“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
《注》曰:“锦衣复有上衣。天子狐白之上衣皮弁服。”皮弁即为锦衣之上服,
而裼衣之上不复有中衣可知。虽孔《疏》所说据《玉藻》有长中继掩尺之文,然
继掩尺之中衣,不袭裼衣。《后汉·舆服志》:“宗庙诸祀,冠长冠,服袀玄,
绛缘领袖为中衣,绛绔纟末”《汉书·万石君传注》:“中帬若今中衣。”
《释名》:“中衣,言在小衣之外。”小衣即亵衣也。然则中衣但得袭亵衣,不
得袭裼衣也。孔《疏》显误,亦以永说为确。又《杂记》曰:“如三年之丧,则
既顈,其练祥皆行。”《注》曰:“言今之丧既服顈,乃为前三年者变除,而
练祥祭也。此主谓先有父母之服,今又丧长子者。其先有长子之服,今又丧父
母,其礼亦然。”永谓:“玩《注》既字、乃字之意,本谓未顈以前,值练祥
不得行。正如《纂言》附论后丧变麻可补行之说,非谓既顈而值前丧一期再期
也。”今考上节曰:“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
卒事,反丧服。”《疏》曰:“谓母死既葬,后值父应大祥,除服以行祥事。”
然则母未葬而值父大祥,亦不可行,必待既葬然后补行明矣。永於下节既字、乃
字之义,疏解明确,即上下二节之义,亦俱可贯通。其他若辨程大昌袒为免冠及
皇氏髽衰为露紒髽之误,尤为精凿不磨。至《丧服小记》“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
弟,而父税丧,己则否”,王肃谓计己之生不及此亲之存,则不税。永特宗其说,
而於《经》文之弟字,虽不敢如刘知、蔡谟直以为衍文,乃谓言弟者因昆连及之。
则其说臆度,终不如郑《注》为得。然全书持义多允,非深於古义者不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