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商》


《仪礼商》

《仪礼商》·二卷、《附录》·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万斯大撰。斯大字充宗,鄞县人。是书取《仪礼》十七篇,篇为之说,
颇有新义,而亦勇於信心。前有应捴谦《序》,称“喜其覃思,而嫌其自用”,
亦笃论也。其《聘礼》解“衣之裼袭”谓:“裘外之衣谓之裼衣,裼衣即礼服。
《聘礼》既聘而享,宾主皆裼以将事。推此则凡裘外之裼衣皆礼服矣。”考《聘
礼》郑《注》曰:“裼者,免上衣,见裼衣。”则裼衣之上更有衣明矣。贾《疏》
曰:“假令冬有裘,衬身襌衫又有襦袴,襦袴之上有裘,裘上有裼衣,裼衣之
上又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等,则礼服也。”如斯大之说,则裼衣之上不得更有
皮弁、祭服之等矣。至《玉藻》所谓“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盖诸侯皮弁
视朔,特以锦衣为裼,未闻其不加皮弁服而专用锦衣也。《玉藻》又谓:“君子
狐青裘,豹褎,玄绡衣以裼之。”大夫助祭,服爵弁纯衣,亦特以玄绡衣为裼,
未闻其不用纯衣而用玄绡衣也。然则谓裼衣之上无礼服,不特迕《注》,且悖
《经》矣。斯大又谓:“袭衣乃於裼衣上加深衣。盖裼衣直衿,故露美;深衣交
衽,故不露美也。”今即以聘服皮弁考之,皮弁服之下为朝服,朝服之下为玄端,
玄端之下为深衣。深衣为庶人之服,聘礼重聘而轻享。若享时皮弁而裼,聘时深
衣而袭,则聘服反杀於享服三等矣,隆杀之义何在乎?且主国之君与使臣行聘於
庙,而各服庶人之服以相见,以为此其充美,无是理也。其《庙寝图》列东西箱
在东西堂之下,如今廊庑。考《公食大夫礼》云:“宾升,公揖,退于箱下。”
又云:“公降,再拜。”若箱在堂下,则既退於箱,又何降乎?故郑《注》以箱
为堂上东夹之前。《汉书·董贤传》:“太皇太后召大司马贤,引见东箱。”则
东箱非廊庑间明矣。王延寿《鲁灵光殿赋》曰:“右个清晏。”李善注引杜预
《左传注》曰:“个,东西箱也。”东西个在堂上,则东西箱不在堂下明矣。斯
大所图,亦非《经》义也。然斯大学本淹通,用思尤锐,其合处往往发明前人所
未发。卷末附《答应嗣寅书》,辨治朝无堂,尤为精核。弃所短而取所长,亦深
有助於考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