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堂诗学》


《陆堂诗学》

《陆堂诗学》·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陆奎勋撰。奎勋有《陆堂易学》已著录。是编虽托名阐发朱子《集传》,
而实则务逞其博辨。大抵自行己意。近王柏《诗疑》;牵合古事,近何楷《诗世
本古义》。如以《节南山》之“尹氏”即《春秋·隐公三年》所称“尹氏卒”者,
“家父作诵”即《隐公八年》天王使来求车者。此类核以时代,已无以决其必然。
其最新奇者,谓《诗》三百篇为史克所定,非孔子所删;谓《燕燕》为卫君悼亡
之作,其夫人为薛女,故曰“仲氏任只”;谓《柏舟》之“共伯”即公子伋;谓
《君子偕老》为哀挽夫人之诗,“之子不淑”乃礼家之吊词;谓《淇澳》兼咏康
叔、武公;谓《葛藟》为周郑交质之诗;谓《丘中有麻》之“子国”为郑武公字,
其子嗟当作子多,为郑桓公字;谓《著》为刺鲁庄公娶哀姜;谓《园有桃》为刘
向《说苑》所载邯郸子阳亡桃事;谓《防有鹊巢》为陈宣公杀太子御寇事;谓
《泽陂》为邓元所作;谓《黄鸟》为共伯归国;谓《行野》为幽王废后;谓《何
人斯》“居河之麋”为虢石父;谓《大东》“西人之子”为褒姒;谓《小明》之
“共人”为二相共和;谓《鼓钟》为穆王作,而淑人为盛姬;谓《青蝇》之“构
我二人”为申后、宜臼;谓《敬之》、《小毖》为成王作,乃《雅》混於《颂》;
谓《駉》为颂鲁庄公;谓“泮宫”为鲁惠公颂孝公:皆随意配隶,於古无徵。他
如既指《竹书》为伪托,而《扬之水》、《鼓钟》诸篇又援以为辞;既以郑《谱》
为妄作,而《有杕之杜》诸篇又据以为证。《家语》赝作,《孔丛》晚出,乃
动辄引为确典,亦不可为训。虽间有辨正精核之处,而以爱奇嗜博,反掩其所长。
较毛奇龄之说经,又变本加厉者矣。